【山西省疫情新规定,山西省疫情新规定最新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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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疫情防控办最新通知从外省回来要打针吗

〖壹〗、清明节可以打针,如接种新冠疫苗。以2022年玉林市玉州区为例 ,在三月清明节期间(2022年4月2日至4月6日)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排 。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朋友,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护措施,错峰到各接种点接种即可 ,不过接种时间若有调整,需以最新通知为准。

〖贰〗 、不需要隔离。回来后要及时去做核酸检测,积极配合国家工作 ,出示相关的证明,如健康码,行程码等等 。不到人多的地方聚集 ,不要凑热闹,但也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,勤洗手 ,多通风等。出行注意安全 ,带好口罩,注重个人卫生。重庆江北区可以回界石吗?不可以 。

〖叁〗、法律援助、人民调解 、公证等法律服务可一键申请、在线申办;山西法律服务网“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法律服务”板块专门针对复工问题答疑,助力企业复工复产;北京、黑龙江 、山东、广西、海南 、重庆 、贵州、甘肃、青海 、宁夏等地也在法律服务网开通疫情防控专区。

山西省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

政策背景与目的山西省根据国家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 ,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了10项共35条具体实施意见。其核心目标是通过进一步细化现有防控措施,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、精准性和有效性 ,以适应疫情防控的新形势、新变化和新要求 。

领导干部带头下沉社区 、企业,督导防控措施落实,协调解决群众“急难愁盼 ”问题。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 ,对群众反映的物资供应、就医用药等诉求限时办结。当前疫情防控需全民参与、科学施策 。

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第2天和第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。加强症状监测,如出现发热 、干咳、嗅觉丧失、肌肉酸痛等临床症状,需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。措施执行时间与依据:本通知自2022年8月11日起实施 ,由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,旨在应对海南省疫情外溢风险,保障省内疫情防控安全。

山西因疫情防控关闭的景区(景点)陆续恢复开放

〖壹〗 、近日 ,山西省因疫情防控暂时关闭的部分景区(景点)陆续恢复开放 ,部分演出也重新回归,以下是一些具体景区(景点)的恢复开放信息:大阳古镇旅游景区 恢复开放时间:8月22日正式恢复开放,此前因疫情防控工作需求闭园21天 。

〖贰〗、月1日5A级景区雁门关 ,5A级景区雁门关恢复开放。临汾云丘山景区,临汾裘芸景区将严格执行《山西省低风险区域旅游景区开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》,每天定期对游客中心、售票窗口 、入园大门 、景区公共场所、景区公共设施进行清洗消毒。

〖叁〗、娘子关景区此前因疫情及天气等因素暂停对外开放 。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和春季的到来 ,景区于2021年3月4日恢复对外开放。景区概况:娘子关隶属于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,位于晋冀两省交界处,是山西的东大门 ,也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。

〖肆〗 、月28日,长治壶关欢乐太行谷景区迎来了疫情防控以来的第一波游客,成为山西首家恢复开放的旅游景区 。“按照分区分级属地管理原则 ,由地方政府统筹管理,继壶关欢乐太行谷景区开放之后,山西的皇城相府、绵山、乔家大院等40余家景区于3月1日开放 ,其他景区随后也将陆续开放。

〖伍〗 、山西各大景区恢复开放11月23日 ,恒山景区管委会发布公告,即日起,恒山景区、悬空寺景区、永安寺景点 、栗公陵园景点正式恢复对外开放。这意味着 ,因疫情防控闭园一个月之久的恒山景区重新开始接待游客 。皇城相府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发布公告,九女仙湖景区于11月23日起恢复对外开放。

【总结】山西省疫情期间养老失业工伤社保费优惠政策20问

〖壹〗、企业可享受的险种范围阶段性减免政策覆盖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 、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,部分政策涉及医疗保险。山西省“免、减、延 、缓”四大类政策 免:2020年2月至6月 ,免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,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 。

〖贰〗 、疫情期间社保费减免及已缴费用退费相关问题解答如下:社保费减免政策申请与享受无需申请与材料: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无需办理任何手续,也无需提供任何材料 ,只需按原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直接享受 。

〖叁〗、疫情期间,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社保减免政策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负担。具体政策如下:中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:实行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 、工伤保险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。这一政策的执行期限曾延长到2020年12月底,旨在帮助这些经济实体度过难关 。

〖肆〗、疫情期间对单位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、税收减免 、企业所得税减免、其他税费优惠以及地方性支持政策 ,具体如下:社保费减免:针对中小微企业,实行三项社保(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 、工伤保险)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;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则享受社保费减半征收政策。

〖伍〗、《关于山西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》(晋人社厅发〔2020〕14号)及相关补充通知的核心内容如下:阶段性减免政策 减免范围与时限 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:2020年2月至12月,免征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 、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,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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